轉發學校《關于開展2014年度教學質量獎評選工作的通知》

發布者:大學外語教學部發布時間:2015-09-06浏覽次數:113

各二級學院(教學部)、書院、各部門:

  為進一步加強内涵建設,促進教學改革與創新,調動廣大教師參與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的積極性、主動性和創造性,不斷提高教學質量,學校将繼續開展優秀教學質量獎評選工作,并對獲得年度教學質量獎的教師進行表彰獎勵。

  根據《南京審計學院崗位考核辦法》(南審院人[2005]15号文件)的有關規定,結合我校教學工作實際,經研究決定,2014年度教學質量獎的評選辦法如下:

  一、評選對象及數量

  1、本次評選對象為承擔我校2014年度教學任務的全體教師(不含外聘教師)。

  2、各二級學院、部按照本部門2014年度任課教師人數的10%(取整)作為推薦評選教學質量獎的人數限額,不得超報。

  二、評選條件

  參評教師應當模範遵守學校教學規範,有良好的師德,積極進行所授課程教學内容、方法、手段改革探索和實踐,課堂教學效果好,教學質量高,并達到以下條件:

  1、教學工作量飽滿,實際完成教學工作量達到或超過相應職稱教學工作量定額要求。因選擇科研為主崗、在外學習、挂職鍛煉、扶貧及擔任行政職務而減免教學工作量的教師,原則上不參評;此類人員若實際完成教學工作量達到普通教師工作量定額,也可參評。

  2、教學質量好,學生測評分數高,兩學期均任課或隻有一學期任課的教師,當學期學生測評分在本學院排名前三分之一,督導、專家、領導、同行評價高。

  3、積極參加學校和部門專業、課程建設及相關成果申報等工作;積極參加教研活動。

  4、關心學生,指導學生學習、成才,按課程學習需要定期給學生輔導答疑,積極參加學習支持中心的義務輔導。

  5、取得相應科研成果。要求中級及以下職稱教師2014年度至少取得以下一項成果:以學校名義以第一作者發表一篇核心期刊學術論文、出版論著、主持教改課題、發表一篇教研論文;高級職稱教師2014年度至少取得以下一項成果:以學校名義以第一作者發表一篇CSSCI論文、出版論著、主持教改課題、發表一篇教研論文;外語、數學、體育、藝術等通識教育課任課教師可适當放寬要求。

  6、全年未發生教學違紀、教學事故。

  三、評選程序與時間安排

  本次評選采取二級學院(部)初評推薦、學校評審、教學委員會審核的方式,具體安排如下:

  1、二級學院(部)初評推薦:9月3日—9月16日,二級學院(部)依據評選條件制定本部門具體的評選辦法,組織初評,認真填寫教師的《教學質量獎推薦表》(附件1)、《教學質量獎推薦教師彙總表》(附件2),于9月16日之前将材料電子檔發送至郵箱jiajia_7230@nau.edu.cn,紙質稿送至教務委員會位育樓302劉文佳老師處,聯系電話:58318124。逾期不報視作放棄參加評選。

  2、學校評審:9月17日—9月29日,學校教務委員會、組織人事部組織專家評審組根據評選條件、相關事實材料,對二級學院(部)推薦的教師進行評審。

  3、教學工作委員會審核:學校召開教學工作委員會,對專家評審組的評選結果進行審核。

  4、院長辦公會議批準。

  希望各部門以評選教學質量獎為契機,牢固樹立“特色、質量、國際化”的辦學理念,強化“以教學為本,以學生為本,以質量為本”的教學質量意識和人才質量意識,培育和倡導廣大教師關心教學工作、積極投身教學研究與實踐,努力提高教學質量的良好風尚,推進教學創新,促進教學質量提高。

  特此通知

 

 

 

 

教務委員會、組織人事部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9月2日